论干支诸字杂犯神煞
诸家论字形煞:多为不吉
【原著】
夫古人制字,各有取义。神字之训,为木自毙水,土绝于巳。故汜字之训,《说文》以为穷渎。圮字之训为岸圮,及覆火衰于戌,所以戌为灭。金衰于丑,所
以钮为键闭。草核为亥,木根于艮,金遇十为针,白遇十为皂,水遇十为汁之类,是可以不论乎?故甲乙十干,子丑十二支,古人制字必有深义。
试就字形言之,甲丙丁壬辰宇谓之平头杀,若见三四带空亡者,定为僧道。
《命书》云:“人命犯甲乙丙丁,一路无间,主陷害,男克妻,女克夫。甲癸未申酉属破字,甲癸酉必损眼,未申患心腹疾。更看时入害乡,干神受制者不虚。甲
辛卯午申属悬针,五行元无气,不值德神,定是军人。
”《三命纂局》云:“甲辛三四号悬针,眼疾还多硷厄临。被刑带杀须徒配,多是为军刺面人。”戊庚戌属杖
刑,锋刃倒戈。若带羊刃蚀神,定犯徒流恶死。乙己丑巳属阀字,曲脚杀犯多者,必有阙唇穿耳,肢体不全。若无德合,五行无气,谷帛不充,寄食他门。
《命书》云:“己巳乙巳丁巳人,命日遇主克头妻。”李九万云:“凡巳酉丑三合全,天干带己字者,主唇齿不全之疾,一生招人唇吻。四柱有己巳者,名曲脚杀。带多,主养他人为子。不然,养于他人为子。丙壬寅酉为聋哑字,若犯,多者及胎中受害,时蚀于日,必患聋哑。又酉日戌时生,亦主此患,及头面恶疮,此是时破日也。”歌曰:“平头必是为僧道,破字终须失眼明。带杀悬针须刺面,徒流多是杖刑并。饥贫不幸逢空缺,相貌兼知不十成。惟是相遭聋哑字,空亡无气定来精。若还曲脚多多带,父子须教两姓生。”又壬癸人得“酉”字,或酉人得“壬”、“癸”字,水从酉为酒,遇吉,因酒成家;凶则破家,或醉死。乙字为披头,若重见者,或师巫,或倡优。并天乙天德,为高官。丙戊二干,若在寅卯上,名仇雠晦气,主招谤怨,多与人竞。乙己癸三千全,非四肢眼目破伤,则中年后犯刑。甲乙庚三千全,主失明,或少年癍疮损眼。乙癸二干不可同见,丑字主富贵少寿。丁辛二干不可同见,巳字主伤父母。经云:“乙癸同牛,寸阴难保。丁辛二干,父母多伤。”丙辛二干不可见巳,丁壬二干不可见午申,名曰“类应”,主平生歇灭。乙辛二干不可同未,庚壬二干不可同戌,名曰“反伤”,主富贵中夭
寿,小人刑戮之灾。经云:“乙辛逢未是天牢,四位同宫祸患遭。庚壬遇戌须徒配,灾咎时来不可逃。”
【白话解析】
这段主要论述了十干和十二地支的字形煞,分为平头、破字、悬针、杖刑、阙字煞等五种。作者在讲述中,带有强烈的唯心主观色彩,很多论断牵强附会,
毫无根据。如
甲丙丁壬辰字称为“平头煞”,主上妻害子;
甲癸未申酉属“破字煞",甲癸酉必损眼,
未申患心腹疾;
甲辛卯午申属“悬针煞”,定是军人。
戊庚戌属“杖刑煞”,锋刃倒戈,可能遭流配。
乙己丑巳属阙字,多有刑患,肢体不全
而各家对于字形煞的理解各不相同,对其凶吉的断别也各执一词,整体上讲,多为穿凿复杂之说,不足为信。
依据笔画推命
测字是中国古代占卜的重要组成部分,古人认为字中蕴涵着特殊的意义,尤其是组成生辰八字的天干地支更是隐含着命运的征兆,因此可以依据天干地支的字形笔顺来推命。
◆平头
这5个字的天头都是平的。
若四柱中有这5个字中的三四个,且带空亡,则一定是僧人道士。
◆破旁边
这5个字都带“眼”,且有膨大之处,类似“字腹”。
带甲癸酉必定眼睛不好,带未申则会患心腹之疾。
◆悬针
这5个字最后一笔都是竖。
如四柱五行无元气,且没有碰上德神,则必为军人。甲辛还带有眼疾,且多是受罚之兵。
◆杖刑
此3字的撇为刀刃,还带有倒戈(庚为形似)
若四柱带此三字,并逢羊刃,会犯流徒之刑而死。
◆阙字
此4字皆带“曲脚”。
四柱带有此四字者,必有割唇穿耳、肢体不全,若五行无气,且无德合,则贫困潦倒,寄人篱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