总论诸神煞
自缢煞、水溺煞、挂剑煞
【原著】
神煞,古有百二十名,其说穿凿支离,造化恐不如是。除羊刃、空亡、劫煞、
灾煞、大煞、元辰、勾绞、咸池、破碎、罗网、冲击、天空、悬针、平头、倒戈
等煞命中切要者,已备论于前矣,兹以诸星家考验有理,复备叙于左。
自缢煞。此煞取五行反系处,如戌人巳,巳人戌,辰人亥,亥人辰,寅人未,
未人寅,卯人申,申人卯,午人丑,丑人午,子人酉,酉人于是也。大忌相克,
天元是墓,更有天中、官符、大耗者,定凶。
水溺煞。此煞取丙子、癸未、癸丑上带咸池、金神、羊刃。盖丙子纳音水,
又子为水旺之地,未为井宿之居,丑为三河之分,更纳音克身,决不可免。《古
歌》云:“劫煞克身名颠坠,金神羊刃防同位。要知自缢最凶神,戌巳辰亥并寅
未。子酉一例为凶煞,卯申丑未依前是。大忌空亡兼墓鬼,官符大耗仍须避。丙
子癸未并癸丑,咸池金煞羊刃畏。五行若更来克身,一死悬梁一溺水。”
挂剑煞。此煞取巳酉丑申四柱纯全者是,或重带巳酉丑亦是,更犯官符、元
辰、白虎、金神等类,五行刑克本命者,主凶暴杀人,或反为人所杀。诗曰:“巳
百丑申金气全,从革局多名挂剑。元亡金虎并克身,纵不杀人身岂免。”
【白话解析】
神煞,古代有120种,说法穿凿支离,造化恐怕不是这样。除了羊刃、空亡、
劫煞、灾煞、大煞、元辰、勾绞、咸池、破碎、罗网、冲击、天空、悬针、平头、
倒戈等命中切要的神煞,已经详细论述过之外,在这里再将诸星象家考据出来的
神煞,详尽地描述于下。
自缢煞。此煞取五行反系的地方,比如戌人见已,巳人见戌,辰人见亥,亥
人见辰,寅人见未,未人见寅,卯人见申,申人见卯,午人见丑,丑人见午,子
人见酉,酉人见子。大忌相克,天元是墓,若有天中、官符、大耗相并,一定凶险无比。
其他神煞(一)
除了前面所介绍的羊刃、罗网等主要神煞之外,还有一些经历代命理学家验证过的神煞,他们对命运推测同样具有重要意义。
水溺煞。此煞取丙子、癸未、癸丑上带咸池、金神、羊刃。大概因为丙子在
纳音五行中是涧下水,又为水旺之地,未是井宿居所,丑是三河的分界,再加上
纳音克身,凶祸在所难免。《古歌》说:“劫煞克身名颠坠,金神羊刃防同位。要
知自缢最凶神,戌巳辰亥并寅未。子酉一例为凶煞,卯申丑未依前是。大忌空亡
兼墓鬼,官符大耗仍须避。丙子癸未并癸丑,咸池金煞羊刃畏。五行若更来克身,
一死悬梁一溺水。”
挂剑煞。此煞取四柱均是已酉丑申,或者重带巳酉丑,再犯官符、元辰、白
虎、金神等凶煞,五行刑克本命,犯此煞的,命主凶暴杀人,或者反被人所杀。
诗说:“巳酉丑申金气全,从革局多名挂剑。元亡金虎并克身,纵不杀人身岂免。”
天火煞、天屠煞、天刑煞、雷霆煞、吞陷煞
【原著】
天火煞。此煞取寅午戌全而天干有丙丁,五位中全不见水者是,有水则非。
若年运至火气生旺处,当防火灾。诗曰:“寅午戌全号天火,不见丙丁犹自可;五
位都无一水神,生旺临年灾厄火。”余命寅午戌全,月干有癸行戊午运,戊癸化
火,甲戌年、甲戌月遂遭火灾。
天屠煞。此煞除子日午时,午日子时外,自余丑日亥时,亥日丑时,寅日戌
时,戌日寅时,卯日酉时,酉日卯时,辰日申时,申日辰时,巳日未时,未日巳
时,依次逐两位数之。君子犯者,主异疾,肠风脚气;小人折损肢体。重犯者,
主徒配。
天刑煞。此煞取子丑人乙时,寅人庚时,卯辰人辛时,巳人壬时,午禾人癸
时,申人丙时,酉戌人丁时,亥人戊时,取时刑克本命。犯者遭刑有疾。
雷霆煞。正七二八子寅方,三九四十辰午当;五十一申六二戌,必主雷轰虎
咬亡。又云:“正七下加子,二八在寅方,三九居辰上,四十个位伤,五十一申
位,六十二戌方。”正月起,子顺行六阳位。此煞人命遇之,如逢禄,贵;吉星临
压,则吉,好行阴骘,为法官掌雷霆行符敕水之人,或成佛作祖之辈。如遇羊刃、
的煞、飞廉等会,命限必凶,主天嗔、雷伤、虎啖、天谴、瘟疾或溺水、囹圄死。
吞陷煞。猪犬羊逢虎必伤,猴蛇相会树头亡。犬逢鸡子遭徒配,兔赶蛇歌走
远乡。鼠见犬来须恶死,马牛遇虎定相戕。兔猴逢犬难回避,龙来龙上水中殃。
凡人若值临时日,三合为灾仔细详。
【白话解析】
天火煞。命柱中不仅寅午戌全,而且天干有丙丁,五位中全不见水,就是此
煞,有水则不是。如果年运到了火气生旺处,应当提防火灾。诗说:“寅午戌全号
天火,不见丙丁犹自可;五位都无一水神,生旺临年灾厄火。”我的命柱中寅午戌
全,月柱的天干有癸行戊午运,戊癸化火,我于甲戌年、甲戌月遭火灾。
天屠煞。此煞除了子日见午时,午日见子时外,其余的是丑日见亥时,亥日
见丑时,寅口见戌时,戌日见寅时,卯日见西时,酉日见卯时,辰日见申时,申
日见辰时,巳日见未时,未日见巳时,依次逐两位数之。君子犯此煞的,命主有
异疾,患肠风脚气;小人犯此煞的,折损肢体。重犯的,被判刑流放。
天刑煞。此煞是子丑人见乙时,寅人见庚时,卯辰人见辛时,巳人见壬时,
午未人见癸时,中人见丙时,西戌人见丁时,亥人见戊时,是时柱刑克本命。犯
此煞的,遭刑有病。
雷霆煞。正七二八子寅方,三九四十辰午当;五十一申六二戌,必主雷轰虎
蚊亡。又说:“正七下加子,二八在寅方,三九居辰上,四十午位伤,五十一申
位,六十二戌方。”正月起,子顺行六阳位。人命遇上此煞,如果碰上爵禄,就显
贵;如有吉星临压,就吉祥,喜欢行善,做道士,掌管雷霆,传布符、仙水,或
者是成佛作祖之人。如果碰上羊刃、暗金的煞、飞廉等,命运一定凶险,命主被
雷伤、虎咬、获天谴、染瘟疫,或者溺水、身陷牢狱而死。
吞陷煞。此煞以年柱的地支为主。猪(亥)犬(戌)羊(未)逢虎(寅)必
伤,猴(申)蛇(巳)相会树头亡。犬逢鸡(酉)子遭流放,兔(卯)赶蛇歌走
他乡。鼠(子)见犬来须恶死,马(午)牛(丑)遇虎定相残。兔猴逢犬难回
避,龙(辰)来龙上水中殃。凡人若值临时日,三合为灾仔细详。
官符煞、病符煞、死符煞、丧吊煞、宅墓煞
【原著】
官符煞。取太岁前五辰,是日时遇之。平生多官灾,更井羊刃,乃刑徒之命。
若官符落天中,多邪诞不实,名妄语煞。
病符煞。取太岁后一辰,是犯者多疾病。行年遇之亦然。
死符煞。取病符对冲,是月时日犯之,无贵神解救,凶恶短折。
丧吊煞。一名横关煞。取命前二辰为丧门,命后二辰为吊客,其或太岁凶煞
并临大小运限,必主祸。古诗云:“五官六死十二病,三丧十一吊来临。”可见此
十二宫一太岁歌,不唯命犯不吉,流年尤凶。若月有羊刃来佐,凶煞临时,则横
关也。《古歌》曰:“横关一煞少人知,月禄凶神又及时;纵有吉星重叠至,不遭
刑戮也倾危。”
宅墓煞。命前五辰为灾,命后五辰为墓,怕宅墓受岁劫等煞来破本命之灾。
主呻吟。
【白话解析】
官符煞,取太岁前的五辰,日时遇上了,便为此煞。命主平生多官灾,如果
此煞与羊刃并,命主便是刑徒的命。如果官符落在天中,大都虚妄不实,叫作妄
语煞。
病符煞。此煞取太岁后一辰,犯此煞的,多生疾病。行年碰上此煞,也是这样。
死符煞。此煞取病符对冲,是月日时犯之,如果无贵神解救,命主凶恶夭折。
丧吊煞。又叫横关煞。命前二辰是丧门,命后二辰是吊客,如果是流年凶煞
一起来临大运、小运,一定预示灾祸。古诗说:“五官六死十二病,三丧十一吊来
临。”可见此十二宫一太岁歌,此煞不仅命犯不吉,流年碰上了,尤其凶险。如果
月有羊刃来辅助,凶煞临时柱,那就是横关煞。《古歌》说:“横关恶煞少人知。
月;禄凶神又及时;纵有吉星重叠至,不遭刑戮也倾危。”
宅墓煞。命前五辰是宅,命后五辰是墓,怕宅墓受岁劫等煞来破本命之宅。
犯此煞的,命主呻吟不止。
日刑煞、流血煞、剑锋煞、戟锋煞、浮沉煞
【原著】
日刑煞。以本生日上数甲至本日干住。阳干顺数,阴干逆数。若在命宫,主
极刑;三合,主徒配;对宫,主外死。
流血煞。以本生月起,子顺数至本年住。若在命宫、三合、对宫,主痈疽,
庶人徒配,妇人产厄。
剑锋煞。甲子旬人剑辰锋戌,甲午旬剑戌锋辰,甲寅旬剑午锋申,甲申旬剑
子锋寅,甲辰旬剑申锋午,甲戌旬剑寅锋子。随在各宫断,如第五宫露损妻子;
第四宫露损田宅。
戟锋煞。正月起甲,二月乙,三月戊,四月丙,五月丁,六月己,七月庚,
八月辛,九月戊,十月壬,十一月癸,十二月巳,逐月旺干加临,日时带两重者,
凶;更与悬针相见,主决配伤残。
浮沉煞。从戌上起,子逆行至本生年位,却从年宫数,看在何宫。只在财帛
宫,名串钱,主富蓄。余皆凶。甲乙已庚壬人犯之,稍轻;丙丁戊辛癸人犯之,
重。在寅午戌申未年中,此煞多主水厄。仍各随宫分论灾,如在田宅,则主破祖。
余宫类推。
【白话解析】
日刑煞。以本生日上数甲子,至本日干停止。阳干顺数,阴干倒数。若在命
宫,命主受极刑;如果是三合,命主被判刑流放;如在对宫,命主出外而死。
流血煞。从本生月起,子顺数到本年停止。如果在命宫、三合、对宫,命主
生痈疽,老百姓被判刑流放,女人临产有难。
剑锋煞。甲子旬剑在辰锋在戌,甲午旬剑在戌锋在辰,甲寅旬剑在午锋在申,
-甲申旬剑在子锋在寅,甲辰旬剑在申锋在午,甲戌旬剑在寅锋在子。根据在各宫
的情况而断定凶险,比如在第五宫露,损伤儿子;在第四宫露,损失田地房宅。
戟锋煞。正月起甲,二月在乙,三月在戊,四月在丙,五月在丁,六月在己,七月在庚,八月在辛,九月在戌,十月在壬,十一月在癸,十二月在巳,逐月处于旺盛的天干加临,日柱、时柱带两重的,凶;此煞再与悬针相见,命主被判流刑,伤残。
为害稍轻;丙丁戊辛癸人犯此煞,为害重。在寅年、午年、戌年、申年、未年中,此煞大都预示水灾。其余的仍然根据各宫,分别论定灾难,如在田宅,那么命主破损祖业。其余的类推。
破煞、返本煞、阴阳煞、淫欲妨害煞
【原著】
破煞。此煞,卯与午,且与辰,子与西,未与戌,皆相破。惟寅申巳亥原破
却三合,故不取,犯者主少年灾滞,财产耗散,兼有折伤之灾。
返本煞。五行无贵气,下克上为返。歌曰:“五行死绝并来时,有格如闲福不
随;更忌日时克午主,定无官贵切须知。”如甲子金命得戊午日,又胎月日时多带
寅巳,犯者定主孤立,或富或贵,一旺使克,伤父母尊长。
阴阳煞。女属阴而喜阳,命得戊午旺火为正阳。男属阳而喜阴,命得丙子旺
水为正阴。是阴阳和畅,故男得丙子,平生多得美妇人;女得戊午,平生多逢美
男子。日上遇之,男得美妻,女得美夫。大忌元辰、咸池同宫,不论男女,皆淫。
如男得戊午,多妇人相爱;女得丙子,多男子挑诱。更看有无贵贱消息。
淫欲妨害煞。《壶中子》云:“老醉秦楼十二,直缘重犯八专;少亡楚甸八千,
应是叠逢九丑。”盖言八专为淫欲之煞,九且为妨害之辰。八专乃甲寅、乙卯、已
未、丁未、庚申、辛酉、戊戌、癸丑是也。日上有不正之妻,时上有不正之子。
女人犯者,不择亲疏;犯多者尤紧。九且乃壬子、壬午、戊子、戊午、己酉、已
卯、乙卯、乙酉、辛酉、辛卯是也。妇人犯者,主产厄;男犯,多丑不令终。
【白话解析】
破煞。此煞,在于卯与午,丑与辰,子与酉,未与戌,这些地支都互相破损,
只有寅申巳亥原破,却三合,所以不取。犯此煞的,命主少年遇灾不顺,财产耗
散,兼有折伤之灾。
返本煞。五行无贵气,下克上就是返本煞。歌说:“五行死绝并来时,有格如
闲福不随;更忌日时克年主,定无官贵切须知。”例如甲子金命得戊午火日,又胎
月日时多带寅巳,寅巳均含丙火,火克金。犯此煞的一定孤苦伶仃,或者富裕或
者显贵,一旺便克,伤害父母尊长。
阴阳煞。女命属阴而喜阳,命主得戊午旺火是正阳。男命属阳而喜阴,命主
得丙子旺水为正阴。这就是阴阳和畅,所以男命得丙子,平生多得美貌的女人;
女命得戊午,平生多遇美貌的男人。日柱上遇此煞的,男得美妻,女得美夫。大
忌元辰、咸池同宫,如与咸池、元辰同宫,不论男女,都淫荡。假如男命得戊午,
多妇人相爱;女命得丙子,多男子挑诱。再要看有无贵贱生灭。
淫欲妨害煞。《壶中子》说:“到老了还沉醉于秦楼楚馆,只是因为重犯八专;
少年时就病夭于花街柳巷,应是屡次相逢九丑。”大概是说八专是淫欲之煞,九丑
是妨害之辰。八专是甲寅、乙卯、己未、丁未、庚申、辛酉、戊戌、癸丑。日柱
上犯此煞的,有不正之妻;时柱上犯此煞的,有不正之子。女人犯此煞的,不择
亲疏;犯多的,尤其要紧。九丑是壬子、壬午、戊子、戊午、己酉、己卯、乙卯
辛酉、辛卯,女人犯的,临产有灾,男人犯的,相貌大都丑陋,不善终。
孤鸾寡鹊煞、阴差阳错煞、桃花煞、短寿煞、桃花红艳煞、
【原著】
孤鸾寡鹊煞。古歌曰:“木火逢蛇大不祥,金猪何必强猖狂;土猴木虎夫何
在,时对孤鸾舞一场。”乃乙巳、丁巳、辛亥、戊申、甲寅,又丙午、戊午、壬子
等日。男克妻,女克夫。
阴阳差错煞。乃丙子、丁丑、戊寅、辛卯、壬辰、癸巳、丙午、丁未、戊申、
辛酉、壬戌、癸亥十二日也。女子逢之,公姑寡合,妯娌不足,夫家冷退;男子
逢之,主退外家,亦与妻家是非寡合。其煞不论男女,月日时两重或三重犯之,
极重;只日家犯之,尤重,主不得外家力,纵有妻财,亦成虚花,久后仍与妻家
为仇,不相往来。
临官遇劫名桃花煞。主好酒色。
返吟遇枭名短寿煞。主伤妻子。
桃花红艳煞。亥卯未在于,巳酉丑在午,寅午戌在卯,申子辰在酉,为桃花
煞。甲乙逢午、丙寅、丁未、戊子、已辰、庚戌、辛酉、壬巳、癸申,为红艳煞,
女命最忌之。
【白话解析】
孤鸾寡鹊煞。古歌说:“木火逢蛇(巳)大不祥,金猪(亥)何必强猖狂;土猴(申)木虎(寅)夫何在,时对孤鸾舞一场。”是乙巳、丁巳、辛亥、戊申、甲寅,还有丙午、戊午、壬子等日。犯此煞的,男克妻,女克夫。
阴阳差错煞。是丙子、丁丑、戊寅、辛卯、壬辰、癸巳、丙午、丁未、戊申、辛酉、壬戌、癸亥十二日。女子逢之,那就公婆不和,妯娌难相处,被夫家冷落,
败退;男子逢之,被外家败退,也与妻家计较是非,不和谐。不管男女,月日时两重或者三重犯此煞的,为害极重;只是日柱犯此煞,尤其严重,命主得不到外
家力,即使有妻财,也成虚妄,时间长了仍然与妻家为仇,不相往来。
临官遇劫名桃花煞。命主好酒色。
返吟遇枭名短寿煞。命主伤妻克子。
桃花红艳煞。辛卯未见子,巳酉丑见午,寅午戌见卯,申子辰见酉,是桃花煞。甲乙逢午、丙寅、丁未、戊子、己辰、庚戌、辛酉、壬巳、癸申,是红艳煞,女命最忌讳此煞。
吉凶神煞,要在通变
【原著】
以上诸煞,凡言克身,谓凶煞,下纳音,克生年。太岁纳音临身,谓凶煞一带太岁纳音于本位也。太岁纳音为身,若身被克被临于死、败、绝位,便遭不测
之灾;若但在身有气处被克,灾重,被临则轻。惟太岁纳音克煞则吉。如人命已入贵格,紧要处带煞,有福神助之,则名为权柄;无福神助之,又煞气乘旺,递
互往还,或刑克本主,下贱恶死。又云,一切福神所居之位,则欲生旺,生旺则荣贵;一切煞神所居之位,则欲死绝,死绝则善终。又云,凡福神欲令得旺气,
忌有败之者;凡凶神欲令得衰气,忌有助之者。又云,相冲相破,三合六合,命中有之,即求五行相得何如。或祸中生福,福中生祸。如死绝复生,空亡受破,
相克相成,则祸中生福,反此,则福中生祸。《命书》云:“道途贱吏,岂无驿马攀鞍;市井博徒,亦有三奇夹贵。”子平云:“君子格中,也犯七煞羊刃;小人命
内,亦有正印官星。”由是观之,吉凶神煞,不可拘定;轻重较量,要在通变。大抵凶煞所居,干神不宜带真鬼;克伤本身,虽见官星,尚变为鬼,况是真鬼。其
为灾祸,明矣!
【白话解析】
以上诸神煞,凡克身的,是凶煞,下纳音,克生年。太岁纳音临身,就是说凶煞带太岁纳音于本位。太岁纳音为身,如果身被克被临于死、败、绝的位置,便遭受不测之灾;如果只是在身有气处被克,灾重,被临则轻。只有太岁纳音克制凶煞才会吉利。如果人命已入贵格,紧要处带煞,若有福神相助,那就名为权柄;如无福神来助,又煞气旺盛,递互往还,或者刑克本主,那就下贱恶死。又说,一切福神所居之位,则要生旺,生旺就大富大贵;一切煞神所居之所,则要死绝,死绝就得善终。又说,凡是福神要让它得旺气,忌有败之德;凡凶神要让它得衰气,忌有相助的。又说,相冲相破,三合六合,命中有之,即求五行相互配合得如何。或者祸中生福,或者福中生祸。如果处于死绝而复生,空亡受破,相克相成,那就是祸中生福;反之,则就是福中生祸。《命书》中说:“途中贱吏,也有驿马攀鞍;市井赌徒,命柱也有三奇夹天乙贵人。”徐子平说:“君子命柱中,也有犯七煞阳刃的;小人的命柱内,也有正印官星。”由此可看出,吉凶神煞,不可以生搬硬套;比较其轻重,关键在于变通。大致凶煞所居,于神不应带真鬼;克伤本身,即使见了官星,还可以变为鬼,何况是真鬼。带了真鬼,酿成大灾,就是显而易见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