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.丙
3-1.丙水干龙之数一
六丙生人本见丙,己来同甲最奇清,大吉若加并太乙,名标金榜世传名。
水之数、火之属,得木而生焉。甲己土合,壮其丙火,土旺金生,有甲无己、以未代之,有己无甲、以寅代之,此为反阴滋阳之理。水加木而清,【丑】为〈大吉〉、【巳】为〈太乙〉,巳丑乃金神生墓之地,故生丙水为秀实也。【寅未】代【甲己】,丙人有【甲未己寅卯巳丑】贵也。
3-2.福禄还藏
丙人从革大为良,又乘已位旺清扬,更得炎宫于木火,定知早运佐朝堂。
丙人喜见己酉丑金位,如无巳酉丑,日时中有金神亦得用,得巳乃为真官之贵,巳午二位,干逢木、为丙人之福,火人得从革局,乃为旺财生官之象,若得【己巳】之类,则火人禄气纯全,更若寅午戌三位干头得丙甲二字,其气愈见强壮。阴阳书所谓:『火人得地、无水而仕禄优游』抑有自也,有水则损之。
3-3.禄旺兴元
六丙生人火数多,更加一木最相和,刚明清健多荣禄,金神更壮早巍峩。
丙本自旺盛,一木足矣,多反过,虽是一木,若得地尤奇绝,所以五行之神、贵在显焕清越,不可过也。丙人得木助,其锐可知,须要【乙未】金来翊其气,则生火人官禄基,如此岂不可早年亨快。
3-4.中央夺福
(亥子见水被土所破)
丙人见子休逢土,福破中央夺将去,又加火向辰戌中,决定残伤终败露。
见子则官神得位,逢土则水不能胜、终被所夺也。
论曰:魁罡之地,土所钟毓,更若火盛,如【甲辰】【甲戌】之类,土气强壮、水气消竭,为害甚矣。(【甲辰】覆灯火{冠带},【甲戌】山头火{自库})
3-5.截根无荫
(生处逢鬼)
丙寅为禄火长生,甲寅相遇不光荣,忧妻害子无兄弟,到老孤贫谩逞能。(【丙寅】炉中火{长生},【甲寅】大溪水{自病})
逢鬼于受气处,被抑塞,终为害也。此为受气处见鬼,鬼即壮强,丙火不得舒爽。五行独立,宜于顺生,最嫌逆制,终当孤竭矣。
3-6.烟灭灰飞
(火木临巳午、无水救助)
丙丁巳午皆逢木,炎火威风势猛强,更若五行无水制,虽逢称意必倾亡。
丙丁巳午皆火之地,若逢木则益盛,须得水制,既相比和、又有官神,方是有益,若一味炎盛、岂能长久?
3-7.食神为鬼
(干音火土多)
丙人见戊加申子,时人皆谓食神重,若见火神有生位,一生孤蹇禄难逢。
丙人见戊、又逢火旺土旺、克丙人之官,所以无官。土生于申、旺于子,干头带戊,丙人会乙为食神、名誉之兆,土既成实、不必更见火,火旺则土强,丙人之官蔑然,虽少年见禄,终不为久长之计耳。
4.丁
4-1.丁火父木成数三
六丁戊癸本来高,如加巳亥势雄豪,申子辰官金水壮,位到公侯佩玉袍。
丁生戊癸为子,如萌芽,有癸无戊、以巳代之,有戊无癸、以子代之,皆为秀实之气,造化之功所以贵。巳乃戊癸之源,亥乃木成实之地,为贵。子巳代戊癸,丁生人有【戊癸,戊子癸巳、申子辰】金水清贵,土火独为祸也。
4-2.飞活清秀
(水盛己土)
丁人爱遇北方水,忽见金神再续来,局内不逢于土数,木神加护至三台。
丁人见水,官神得地,又遇金来生官、自然显赫。北方乃亥子正位,壬癸旺乡更逢金,生育不绝,【甲子】【辛亥】之类是也。若无土损,其气清,又得木神护禄,所以基本牢壮。
4-3.禄基成实
(禄基成实)
金加子午多凶暴,若是丁人又喜逢,更看五行无土数,定扶明主掌陶镕。
金加子午带死败,故凶。【甲子】(海中金自死)【甲午】(沙中金自败)之类是也。然丁人午上见金、则变为财,子上见金则凶。为官苦无土犯分,则气清禄厚。
又云:在午见金、则禄旺,在子见金、又生出丁官、见土则伤水。
4-4.禄气差迟
(壬多不如亥子)
丁见壬多是无奇,亥子相逢正得时,忽被土能争旺位,谩有声华亦差迟。
壬不得地,遇如不遇,虽无壬而水正位,官神旺处,自然壮也。火水混杂、终是土胜。
4-5.破相孤独
六丁忌见土长生,损妻害子强争能,纵有虚名难了达,亦忧田宅之兴营。
六丁人以水为福,土长生则夺却水之位,有呼无应、其格卑下,若见克伤,则触事亏损。
六丁人以土为官鬼,水土皆生于申,就位于土所损,壬癸无以全生,天元被害,可见贫贱矣。
12.论丙丁
12-1.根源浑厚
火人日月时遭水,须逢曲直乙为干,若得炎宫纳音金,定知食禄至清官。
火人月日时带水神,则火无发露。若【亥卯未】上干头带阴木,水却又来生木、木又生火,火生不绝、火神得地,更若【寅午戌】上纳音见金,又却来克木,木神受制,生出火官,五行脱体还元,乃至高之福。
12-2.兑宫生鬼
火神败地莫逢金,见水加来愈不禁,不见伤残井夭折,定须受病肺连心。
败地本自衰微,逢水则金不能为财,而与水为鬼。
论曰:火至败地,见金则生出水来,火力既不能胜,安得不伤残也?
12-3.屯蹇多灾
众火须防水在寅,平生迍坎谩劳神,资财必定难充溢,到老身孤背六亲。
火神稍众于生地,却见水,如【甲寅】(大溪水自病)之类,何以堪然?火神既多,须得少木资之,则有不穷之众稍多,于此终为害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