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推看去留
官煞混杂类,有去官留煞,也遇去煞留官。月上见官,时上见煞,火月上见煞,时上见官。
或四柱迭见,有物去留煞者,即以偏官论,有物去煞留官者,即以正官论。
看去留,要详看柱中官煞熟重熟轻,天干透者易去,月支所藏者难去,须伤官,食神去官煞
之物众而有力,方才去得。
五阳日食神,能去煞,又能留官;
五阳日伤官,能去官,不能留煞,必须得羊刃合,方可去官留煞。
官重煞轻,得丙食一位,弄得乙木,克去庚金,与辛相合,此谓去煞留官,有情而贵;
若
煞重官官,得丁火伤官,克去辛金,再得乙木、羊刃,与庚相合,此谓去官留煞,有情而贵。
五阴日食神,能去煞却不能留官。日主自能留之。
五阴日伤官,能去官又能留煞。
四柱中官星和七煞交错出现或者月柱见官时柱见煞,或者月柱见煞时柱见官,也许是四柱
中交叠出现,由于有物去官而留下七煞,即当做偏官格看待,反之由于有物去煞而留官,
则当作正官格来推算。
详细分析柱中的官与煞谁重谁属轻,在天干中透出的容易去除,在月支中隐藏的难以消去,
因而需要伤官、食神、这些能够去官,煞的干支多而有力,才能将正官或七煞排除。
五阳干构成的食神,既能去煞又能留官,
而
五阳干构成的伤官,就只能去官不能留煞,需要伤官与羊刃相合才能去官留煞。
如:甲日生人,甲以辛为正官,庚为七煞,如官重煞轻,又得丙火为食神,克去庚金,
又与辛相结合,这个叫去煞留官,好像通亲有了感情,因而命贵。
若如,煞重官轻,得丁火为伤官,而克去辛金,若再得羊刃乙木与庚金结合,
这便叫作去官留煞,因结亲有情而贵,又如五阴日干配成的伤官,却既能去官又能留煞。
官星七煞叫差,却有合煞为贵,此之谓也。合煞愈二义,有合去、合来,合来是去官留煞,
合去是去煞留官。
又如六庚生人,柱透丙煞,又透丁官,是官煞交差,若柱有壬克丙,有来合丁,是去煞留官。
<赋>云:合官星不为贵,合七煞不为凶。盖言合官是柱中闲神和去官星,所以不为贵,
合煞是柱中闲神与七煞合,所以合官忘贵,合煞忘贱。若日主干支与官煞和,则为合官
为贵,合煞为贱。
《元理福》,书中说:去煞留官以贵论,去官留煞有威权,此命都按照贵命来推算。
又说官星、七煞交叉,有合煞为贵之说。所谓合煞有两个意思,这个就是合去、合来。
合来是去官留煞,合去是去煞留官,也就是通过化保留或者除去一方。
六甲生人、以辛为正官,又出现庚为七煞,这是官煞交错,但是柱中有乙木与庚煞相合,
又有丁火克制辛官,这就是去官留煞。
六己日生人,柱中有甲为正官,又有乙为七煞,官煞交错,柱中遇庚金克甲木,而又与七煞
乙木结合,这也是去官留煞,但前者是羊刃合煞,此为伤官合煞。
又比如甲以辛酉为正官,庚申为七煞,若日柱中甲申以申为煞,又与酉为正官,由于申是水
的长生之地,因此申煞便化成印从而生助甲木,这时柱中虽有酉金,但有午丁之火克制它,
于是申煞不被排除,而酉官却被午丁之火克掉,形成去官留煞,如果遇上这一命格,主人尽管
一生心志聪慧,但没有福气,不信任别人,凡是亲力亲为,所以长劳累自己。
又如六庚日生人,柱中透出丙火为七煞,又透丁火为正官,形成官煞交错,如果柱中有壬水
克丙火,又与丁火结合,这就是去煞留官。
合官星不为贵,合七煞不为凶。合官是指柱中闲神与官星相合使之乐而忘职,所以官星不再为贵,合煞则是指柱中闲神与七煞相合而使之乐而忘凶,所以叫作合忘贵,合煞旺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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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官煞两停:终身有误
原文:
經曰:官煞兩停,喜者存之,憎者去之。蓋言柱中正官七煞,兩均相停,有物生扶會和者,其力專,宜存而留之,有物破損傷害者,其力散,宜棄而去之,官星有生扶,煞星有破害,則去煞留官,反是則去官留煞。若兩停俱無扶合,而有破害,當斟酌柱中有力一字爲用神,若是吉神,則以吉論。若兩停俱有扶合,而無破害,即是官煞混雜,反爲貧賤。又曰:年月日時,或有四位官四位煞,當以明者用之,藏者舍之,明見官則存其官,明見煞則存其煞,宜仔細分別,若兩停無輕重,察其生助向時者用之,背時無助者棄之,去留不清,乃爲混雜。如甲生七月上旬,爲煞得令,縱有丙火,亦不能去。又曰:去留二格,最宜身旺,若身果旺,雖無物去煞,亦能化煞爲官。如甲見庚爲煞,甲坐寅祿,旺,甲木自抱火氣制煞,不須再見丙丁,如甲生秋令,卻要丙丁制之,柱原無制,運到制地方發。
译文:
假如四柱中既有正官又有七煞,可以把喜欢的留下,讨厌的去掉。
正官与七煞在势力相当时有物与之生扶会和的一方其力专注,适合留下,遇到有物使之破
损伤害的一方其力被分则应该舍弃。
若官星有生扶,煞星有破害,便丢聚留官,反之则去官留煞。
假如官煞二者都没有扶合相助又都有破害,应当衡量柱中更为有力一方作为用神,若是吉神即以吉来论命。
若是官煞都有扶合而无破害,即是官煞混杂,反而是贫贱的命。
有的书还说:年、月、日、时四柱,如果遇有四位官星、四位煞神,此时应取用明显
的,舍去暗藏的官星明显则留用官星七煞明显即留取七煞,需要仔细辨别。
假如官煞相当不分轻重,就要观察它们有无生助和生时是否得令,从而决定取生助向时者,
舍弃背时无助者,倘若去留不清,则是混杂。
书中还说:选择去留时,最好是看身旺与否,如果确实身旺,即使没也能够化煞为官。
例如甲木见庚金为煞,但甲坐寅禄,黄含木助甲而旺,又含丙火,甲木便可自抱火气来克制七煞,而用不着丙丁火相助。
不过甲木如果生在秋令,就需要丙、丁火来克制七煞了,如果柱中没有丙丁火,就只有行运至克制七煞之地才能发福。
《奥旨赋》云:阳日食神暗合官星,阴日食神窃侵印绶。观此,则知四柱无官印,则喜食神,
有官印,则忌食神。又曰:贪合忘煞忘官。
《尺壁》云:凡克干者,不得地干、却得地者多,鬼化为官,变官为鬼。
又壬属木,木至申为绝乡,木绝得火,则灰飞烟灭,此为尤凶。
若癸酉,虽是成器之金,然本干逢带癸之官,故不为鬼,见戊尢好,当消息之。
鉴别身强身弱,贪合忘煞和贪合忘官,前人总结过:如果地支天干合多,也被称做
贪合忘官。
日干天元、地支人元,与所生年、月、时柱中干支或者明或者暗重重相合,贪恋忘返,
合神之中尽管有官星,但遇见财神则气被盗,逢见官则身受克,于己反而不利,
官当不成,财得不到,所以叫作贪合忘官。
《奥旨赋》一书说:日柱阳干为食神与暗下与官星合,阴日为食神却悄悄地把印绶偷走。
可知四柱中如果没有官印则喜欢有食神,如果有官印则要避开食神。
如一命八字为:庚申、甲申、甲子、乙亥,年柱上的庚金克甲木为煞,但又得时柱亥上
乙木与庚金合而不再为煞,但是月柱中又带有庚金申,加入不清楚这两个申金,仍然
是煞星太重不能全部合去,所以这一命只能当小吏而已。
例如:六壬日生人,天干透出己土克壬水为正官,又透出申子作为合神而将己合走,
官就不再是官,这种命格叫做贪合忘官。
例如:有一命白字为辛丑、丙申、甲戌、已巳、甲日遇见辛字为正官星,无奈丙火
将辛金合去,所以这就不是清贵的命了,也是贪合忘煞的例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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