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合得禄:缺乏贵气
◎入格条件
【原著】
《喜忌篇》云:六癸日,时逢寅位,岁月怕戊己二方。此格以六癸日为主,癸用戊土为官星,戊禄已用。时上甲寅刑出己中戊土,是癸日得官星也。喜见财星,或印助行财印,刑冲会合,皆美。岁月支干,怕见戊已字,官煞显露,则减分数。若岁运填实,或福气已过,则死。柱有戊已字,时中喜逢空亡,若月令在偏、正官位,即不以时喜忌言矣。如癸亥、癸卯、癸未坐下木局,时逢甲寅,柱有巳午,真正伤官见官,亦不入格,岁运逢之有祸。
此格与飞天禄马大同。既日冲官,亦宜有合,柱得酉丑一字合巳则可,惟不用申,以申能冲克故也。见亥或午戊字为羁绊,巳字为填实,申庚字为冲克,皆为破克,不贵。
又曰:
六癸日亦可用庚申时,刑合巳中戊禄为官。
六己日亦可用壬申时,刑出寅中甲禄为官,
六辛日得庚寅时,则刑不成,辛虽以丙为官星,
建禄在已,庚能克甲,寅字被伤,不能刑巳,辛日不得官星,所以不取。
【白话解析】
本节介绍的是刑合得禄变格的人格条件。《喜忌篇》中说:六癸日,时柱上逢寅位,岁、月柱怕戊己二方。此命格以六癸日为主,癸以戊土为官星,戊禄己用,时上甲寅刑出己中戊土,是癸日得官星也。喜见财星,或印助行财印,刑冲会合,这些都是非常好的征兆。岁月支干,则怕见戊己字,因为官煞显露,会减分数。如果岁运期实,或福气已过,则死。柱有戊己字,时中喜逢空亡,如果月令在偏、正官位,就不用时喜忌来说了。如癸亥、癸卯、癸未坐下木局,时柱上碰到甲寅,柱有戊己巳午,真正是伤官见官,也不入格,岁运碰上可能会有灾祸。
丑遥巳禄
生于辛丑、癸丑二日,柱中要丑字多即为丑遥巳禄命格。
一喜一
辛丑日宜生于秋月
辛丑日宜生于冬月
→主贵气不溢出
辛日不遇丙丁巳午
癸日不遇戊已巳午
->主为人淳厚、富贵双全
一忌一
子丑贪合→虚名虚利
柱露官星→主消福
刑合得禄与飞天禄马大致相同。既有冲官,也要有合,柱得酉丑一字合巳即可,只是不能用申,因为申能冲克的原因。见亥或午戊字为羁绊,巳字为填实,申庚字为冲克,皆为破克,不是贵命。
又一种说法认为:六癸日亦可用庚申时。刑合己中戊禄为官。六己日亦可用壬申时,刑出寅中甲禄为官,六辛日得庚寅时,则刑不成,辛金虽以丙火为官星,但建禄在己,庚能克甲,寅字受到损伤,不能够刑巳。辛日得不到官星,因此不可取。
◎歌诀集要
【原著】
《举善》有云,刑合生于正月,便作伤官。又云:柱中若逢酉丑字,遇者英豪名利客。
《诗》曰:六癸日生时甲寅,假名刑合亦非真。月令若加寅亥位,伤官格内例推寻。又:但求癸日甲寅时,刑出官星贵可知。不喜庚金伤甲木,寅申冲破主忧危。
又:癸日无官时甲寅,巳中丙戊要寅刑。甲能克戊丙自出,癸得财官禄贵成。四柱更兼无戊己,方为合格大声名。庚来煞见能伤甲,纵有资财是白丁。又:刑合格向六癸寻,生时喜见甲寅临。寅来凌己戊应出,癸去逢蛇官得任。戊巳倘逢凶易致,庚申忽遇祸难禁。
运流有类舞天局,所戒无伤福愈深。
如高拱阁老:壬申、癸丑、癸丑、甲寅,柱中
带申,有疾病,运行庚申,遇壬申流年,罢官,几致大祸。
以上诸遥合、暗刑、飞冲等格,渊源十八格,柱内元无财官,方用凡人命,四柱、三元,内外无合而有运在平,别位虚邀,暗拱刑冲、破克,合于别禄,以上诸格,财也。若有刑无合,则贵气不住,不成格矣。
【白话解析】
本节是古籍中的歌诀对刑合得禄变格的总结,这一变格喜见财星、官印,怕见戊己。如果有刑无合,还缺乏贵气,也不能构成此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