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月3日是中华民族近代史上第一个值得扬眉吐气的日子,也是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取得最后胜利的日子。有关这个纪念日的历史由来是这样的,1945年8月14日,日本天皇颁布停战诏书,接受《波茨坦公告》;15日,天皇广播诏书;9月2日,日本政府正式签字无条件投降。当时的国民政府于第二天下令举国庆祝3天,
并从1946年把9月3日作为抗战胜利纪念日。
1949年底,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曾将8月15日作为抗战胜利纪念日。1951年8月13日政务院发布了规定9月3日为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的通告。1999年,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0号《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》(1949年12月23日政务院发布,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修订发布)中发布的有关抗日的纪念日有“七七”抗战纪念日、“九三”抗战胜利纪念日、“九一八”纪念日。这是中国政府以法规的形式确定了抗日战争纪念日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