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著】
官崇位显,定知夹禄之乡;小盈大亏,恐是劫财之地。
夹禄即拱禄,即如癸丑得癸亥之例,劫,劫煞,如丁丑得丙寅岁,水以克火为财丙寅乃自生之火,可谓小盈。丑人以死绝在寅,丑土受寅木之制,为财化鬼,斯所谓大亏也。三命以财旺为吉,人以有财为福。若值劫地,纵禄命有一二吉处,亦不免大过。徐论央禄,如癸丑日癸亥时,不可本禄位为岁首,合化相害,更不可克坏天干,冲动地支,夹贵不住,走了贵气,所以福聚之地,不可被伤;祸聚之地,不可无败。五阳干见五阴为劫财,五阴干见五阳为败财。劫凶于败,其解尤善。
生月带禄,人仕居赫奕之尊;重犯奇仪,蕴藉抱出群之器。
王廷光解:生月带禄,以生月为运元,带天禄生旺之气顺行运者,主平生温厚,为福最多。举生月而生日、生时可知矣。四柱五行互相带禄,兼乘生旺之气为贵。莹和尚解:本命禄元与生月同,用日干求之。如庚子人,甲申月,但得乙未日,便用丙丁推之甲申是也。徐子平解:甲乙人秋生,丙丁人冬生,即正气,官星生月带之,则父子之气近,为禄相,需更生日支内天元自旺,生时不居休败,行年复坐禄乡,为生月带禄。余见以戊日逢乙巳月,壬日逢己亥月,癸日逢戊子月,干支带官禄,或年日时所坐之支,得坐月干,以壬寅日得甲辰月,辛酉日得辛巳月之例,入仕定居赫奕之尊。重犯奇仪,王廷光解:乙丙丁为三奇,戊巳庚辛壬癸为六仪,十干用九,而遁去其甲者之谓仪。如乙巳生,得辛巳月、日,辛为仪,乙为奇。乙以辛巳为生成官,又坐官禄、长生、学堂,二巳乃重犯奇仪。奇仪者,天地阴阳耦合,英秀之气也,莹和尚则以甲戊庚乙丙丁,法天地二仅。李仝则以子加寅,顺数至年月见本命。余观《遁甲》,论三奇六仪,王延光之解为是。
牢狱与凶灾的断法
牢狱与凶灾的看法有很多,古人多以天罗地网断人吉凶,又有论者认为牢狱之灾的发生与性格有直接关系。一个人的五行旺衰,宫位组合、十神心性决定性格,岁运引动就会发生变化。以下是对于牢狱与凶灾的一些论断规律与实例。
◆易有牢狱与凶灾的命局
1、官杀为忌。
2、枭神夺食。
3、冲合羊刃。
4、伤官见官。
5、两个方局交战。
6、喜神变忌神,突然失衡。
7、用神被合化成忌神。
8、三刑为忌。
9、突然合成官杀局。
10、岁运引发原局未成功的忌神使之成功。
11、群比劫财,身旺无依。
12、财多身弱,岁运引动不善者。
13、忌杀复行杀地(杀运、官运)。
14、身旺有羊刃,再行羊刃运易有灾祸。
◆实例
生辰:乾1961年二月初七日亥时(男)李振和
简析:
1.此命身旺而不从,以财官为用。
2.身旺喜官,官星贴身,食神不制七煞吉,为官。
3.身旺,命局有亥水生卯木之组合,大忌亥运逢卯年,凶,当事人遇害。
【白话解析】
官崇位显,定知夹禄之乡;小盈大亏,恐是劫财之地。
该句讨论夹禄与劫财。夹禄即拱禄,比如癸丑得癸亥即是拱子。劫是指劫煞,比如丁丑得丙寅岁,水以所克火为财。丙寅是自生之火,可谓小盈。丑人因为死绝在寅,丑土受寅木的制伏,为财化鬼,这就是所谓的大亏。三命以财旺为吉,人以有财为福。假若是财值劫地,纵使禄命有一二吉处,也难免会大亏。徐子平所说的“夹禄”,比如癸丑日癸亥时,不可本禄位为岁月所占,合化相害别位又不可克坏天干,冲动地支,夹贵不住,走了贵气,因此“福聚之地,不可被伤;祸聚之地,不可无救”。五阳干见五阴干为劫财,五阴干见五阳干为败财,劫财凶于败财,这种阐释特别好。
生月带禄,人仕居赫奕之尊;重犯奇仪,蕴藉抱出群之器。
王廷光认为,生月带禄就是以生月为运元,带天禄生旺之气顺行运,这种命局的人平生温厚,为福最多。举生月而生日生时可知。或者是四柱五行互相带禄,兼乘生旺之气,为贵。莹和尚认为本命禄元与生月一样,用日干求之。如庚子人,甲申月,但得乙未日,便用丙丁推之甲申即是禄元。徐子平的解释为,甲乙人秋季生,丙丁人冬季生,都是正气。所生之月带官星,则父子之气近,为禄相,需要再有生日支内天元自旺,生时不居休败之地,行运之年又坐禄乡,为生月带禄。我的见解是,应以戊日逢乙巳月,壬日逢己亥月,癸日逢戊子月,干支带官禄,或年日时所坐之支,得坐月干,以壬寅日得甲辰月,辛酉日得辛巳月之例,入仕定居赫奕之尊。重犯奇仪,王廷光的解释是,乙丙丁为三奇,戊巳庚辛壬癸为六仪,十干用九而遁去其甲者谓之仪。如乙巳生,得辛巳月、日、辛为仪,乙为奇。乙以辛巳为生成官,又坐官禄长生学堂,二巳乃重犯奇仪。奇仪,是指天地阴阳耦合,为英秀之气,莹和尚则以甲戊庚乙丙丁法天地二仪。李仝则以子加寅,顺数至年月见本命为奇仪。我观《奇门遁甲》中,所论的“三奇六仪”,王廷光的解释是正确的。以上是对贵命根基的论断,下文要说运中会遇,故下文云云。